梳理部分省份的非基藥采購政策,可以發現劑型分組充分、質量分層較多、中標企業數量多的共性原則,這些原則也保證大部分競爭不是異常激烈的品種能夠通過充分的分組,較好地維護中標價格。
采購分組充分
在劑型分組充分方面,各省非基藥采購政策中,劑型分組一般都能達到30 組以上,如片劑將普通片、分散片分開,注射劑將注射液和凍干粉針分開等,這樣的劑型分組一方面考慮了不同劑型產品的藥學性質差異的特點,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不同企業在投標報價時充分利用劑型分組原則,降低競爭壓力,這一原則在口服制劑中體現得最為明顯,如大部分省份都將分散片和緩控釋劑型作為單一分組,擁有此類獨家劑型的企業受招標降價的沖擊也相對較小。
在質量分層方面,與基藥招標不分質量層次明顯不同的是,主要省份的質量層次劃分都達到4 層,其中可以提升質量層次的要素有原研、專利藥、國家獎項、一類新藥、單獨定價/優質優價、排名靠前的大中型企業、首仿、海外認證藥品等幾類(見圖1)。
在劑型分組充分的基數上,再通過質量分層,也有利于進一步減輕競爭壓力,對能夠獲得較高質量層次的如單獨定價、海外認證藥品相對有利。
投標限價溫和
在報價限制方面,各省政策均比較溫和,大部分省份初始報價在上一輪中標價基礎上略有降低,且不高于周邊參考省份平均中標價(見圖2)即可,因而企業初始報價壓力都不大。
在非基藥的中標環節,大部分省份都采用競價或綜合評審的方式確定中標企業,對于同品規同質量層次生產企業數量超過3 家的,多數省份均采用1-2 輪的競價確定擬中標企業,最后以專家評議的方式確定中標企業,而且每層次中標企業數量均較多,以保證大多數企業的中標;對于同質量層次生產企業數量為1-2 家的(少數省份包括3 家)(見圖3),各省主要采用議價方式確定最終中標價格,由于議價品種生產企業數量少,因而降價壓力也不大。
總體來說,非基藥采購在質量分層、劑型分組較充分的政策規則下,若企業擁有的品種劑型獨家、質量層次劃分較高,就能避開普通GMP 層次的激烈競爭,進入議價程序的概率較大,這些優勢品種的價格也能較好維護。
2013各地非基藥招標政策差異大
相比于基藥招標一邊倒的“雙信封”模式,各地在非基藥招標政策上差異較大,招標進程差距更大。湖北、寧夏、新疆、安徽、甘肅等省已經啟動了新一輪的非基藥招標;廣東出臺了非基藥招標的征求意見稿,山東是繼安徽之后第二個做縣級公立醫院招標的省份;天津、黑龍江、遼寧、河南、廣西、貴州、云南等省份也可能在一兩年內陸續展開非基藥招標。
值得關注的是,由于非基藥招標對于價格的權重大多不如基藥高,同一廠家的同樣產品,在非基藥招標與基藥招標時的價格不完全一致。一般來說,非基藥的中標價要高于基藥的中標價,例如北京華素制藥生產的某藥品以“首仿”名義參加非基藥招標,中標價為52.49元,是基藥中標價的6倍多。類似情況并不少見。
不過,在新一輪的招標中,非基藥可能也會更加關注價格因素,“雙信封”制也可能被多數省份采用。例如,江西省就傳出,在未來的非基藥招標中,將原有的三個質量層次改為五個質量層次,同時對獨家品種采用全國最低中標價,另外還要對獨家品種嚴格執行差比價規則,這將給獨家品種的價格帶來嚴重打擊。
有專家推測,如果在接下來的基藥和非基藥招標中,繼續出現大幅降價,部分外企產品和獨家產品可能會退出醫藥藥物的招標,中標企業壓力也會很大,或會再次曝出藥品質量事件,相關部門可能會在2014年下半年或者2015年開始考慮修正政策。
接下來的藥品招標,多數普藥品種會繼續降價,只是幅度問題,市場或會因各地招標政策的嚴厲程度高于預期或低于預期,而出現大幅波動。(原載《醫藥觀察家報》)
信息來源:醫藥國際商務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