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全攻略!
日期:2019/5/11
3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對執業藥師考試相關事宜進行公告。
報名條件——中專學歷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免考條件
執業藥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流程
(參照2018年)
圖片說明:網站截圖
(一)報名人員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按報考條件的規定和報名系統的設置,如實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
(二)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防止選錯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考試專業和科目,以及防止傳錯照片等,務必在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三)交費前,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的報名人員可自行修改,但修改后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以修改后最后一次打印的為準),并請妥善留存此表,待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時備用。交費后,報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須在報名期間聯系省人事考試辦處理。
(四)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辦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許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及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報名點、級別、專業及科目)、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報名但未進行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若報錯級別,原合格成績因檔案號不同不能使用。
來源:中國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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